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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 (2020年1-2月)
        • 2020-05-13 09:56
        • 来源: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
        • 发布机构: 国产三级韩国三级日产三级_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A片在线_欧洲亚洲精品久久久久_9熟女pro内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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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

        (2020年1-2月)

          一、城市空气环境

          2020年1-2月,全省优良天数比例(AQI达标率)为98.5%,较2019年同期(以下称同比)上升3.0个百分点;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8.1%,同比上升4.1个百分点。全省细颗粒物(PM2.5)平均浓度为27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7微克/立方米(20.6%);珠三角地区PM2.5平均浓度为26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0微克/立方米(27.8%)。臭氧和PM2.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44.5%和32.5%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,前三位为汕尾、湛江和深圳市,后三位为清远、广州和揭阳市;珠海、中山、阳江等20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,清远市同比有所变差。

          2020年2月,全省AQI达标率为99.4%,同比上升0.6个百分点;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98.5%,同比下降0.7个百分点。全省PM2.5平均浓度为24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微克/立方米(4.0%);珠三角地区PM2.5平均浓度为2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微克/立方米(8.3%)。臭氧和PM2.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64.0%和31.1%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,前三位为惠州、汕尾、深圳和湛江市(深圳和湛江并列第三位),后三位为清远、广州和揭阳市;肇庆、汕头、珠海、佛山等17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,清远、湛江、茂名、韶关4市同比有所变差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附表1  2020年1-2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

        城市

        可吸入颗粒物(PM10

        月平均浓度

        (微克/立方米)

        细颗粒物(PM2.5

        月平均浓度

        (微克/立方米)

       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

        比例

        环境空气质量

        指数

        排名

        综合指数变化率

        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同比

        变化程度排名

        广州

        44

        27

        98.3%

        3.42

        20

        -18.2%

        深圳

        38

        23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60

        3

        -19.5%

        珠海

        37

        22

        98.3%

        2.72

        7

        -30.8%

        汕头

        36

        25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69

        6

        -16.7%

        佛山

        44

        25

        96.7%

        3.25

        17

        -21.7%

        韶关

        37

        27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99

        14

        -5.1%

        河源

        35

        26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74

        9

        -6.5%

        梅州

        34

        27

        98.3%

        2.79

        10

        -11.7%

        惠州

        36

        24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63

        4

        -19.3%

        汕尾

        32

        23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44

        1

        -9.6%

        东莞

        38

        32

        96.7%

        3.28

        18

        -16.1%

        中山

        34

        24

        98.3%

        2.89

        11

        -30.7%

        江门

        41

        25

        96.7%

        3.06

        15

        -24.4%

        阳江

        36

        26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68

        5

        -25.1%

        湛江

        36

        25

        98.3%

        2.53

        2

        -18.6%

        茂名

        46

        27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73

        8

        -19.5%

        肇庆

        40

        29

        98.3%

        3.08

        16

        -18.5%

        清远

        53

        40

        91.7%

        3.87

        21

        +7.5%

        1

        潮州

        42

        32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96

        12

        -13.7%

        揭阳

        46

        37

        96.7%

        3.33

        19

        -13.1%

        改善

        云浮

        39

        27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97

        13

        -17.3%

        全省

        39

        27

        98.5%

        珠三角

        39

        26

        98.1%

          注:1、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,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。

          2、综合指数变化率“+”表示空气质量变差,“-”表示空气质量改善。

          3、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。


        附表2  2020年2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

        城市

        可吸入颗粒物(PM10

        月平均浓度

        (微克/立方米)

        细颗粒物(PM2.5

        月平均浓度

        (微克/立方米)

       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

        比例

        环境空气质量

        指数

        排名

        综合指数变化率

        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同比

        变化程度排名

        广州

        35

        24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3.03

        20

        -5.6%

        深圳

        30

        19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23

        3

        -1.8%

        珠海

        31

        19

        96.6%

        2.32

        7

        -10.8%

        汕头

        33

        22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41

        10

        -13.6%

        佛山

        35

        22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80

        17

        -10.8%

        韶关

        30

        24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63

        15

        +5.2%

        河源

        26

        21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26

        5

        -3.8%

        梅州

        27

        25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43

        11

        -2.4%

        惠州

        28

        19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14

        1

        -10.1%

        汕尾

        30

        21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19

        2

        -3.9%

        东莞

        31

        27

        96.6%

        2.83

        18

        -2.4%

        中山

        28

        21

        96.6%

        2.38

        9

        -9.8%

        江门

        33

        22

        96.6%

        2.58

        13

        -5.5%

        阳江

        30

        22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27

        6

        -4.2%

        湛江

        32

        22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23

        3

        +7.7%

        茂名

        38

        23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33

        8

        +7.4%

        肇庆

        29

        23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60

        14

        -17.2%

        清远

        42

        35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3.33

        21

        +8.8%

        潮州

        39

        30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70

        16

        -9.7%

        揭阳

        41

        33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97

        19

        -4.8%

        云浮

        31

        23

        100.0%

        2.53

        12

        -5.2%

        全省

        32

        24

        99.4%

        珠三角

        31

        22

        98.5%

          注:1、城市六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,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。

          2、综合指数变化率“+”表示空气质量变差,“-”表示空气质量改善。

          3、按国家要求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分别采用参比状态和实际状态数据。

          二、水环境

          2020年1-2月,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(80个)水质达标率为100%。

          2020年1-2月,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(Ⅰ~Ⅲ类)为83.1%,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.4%;26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%,1个断面因断流缺测。

          2020年1-2月,187个省考断面(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)中,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、云浮、肇庆市,后三位为揭阳、汕头、东莞市。茂名、东莞、惠州等17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,湛江、河源、肇庆、梅州4市同比有所变差。

          2020年1-2月,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,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石马河旗岭、淡水河紫溪、深圳河河口,后三位为榕江北河龙石、练江海门湾桥闸、茅洲河共和村。石马河旗岭、淡水河紫溪、东莞运河樟村(家乐福)等8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,小东江石碧1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。


        附表3  2020年1-2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

          2964533.png


          注:1、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,“-”表示改善,“+”表示变差。

          2、为与国家排名衔接,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。

          附表4  2020年1-2月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及变化排名情况


          2964533.jpg


          注:1、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,“-”表示改善,“+”表示变差。

          2、龙石断面1-2月数据中,有7个指标在Ⅲ类-Ⅴ类间,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虽为Ⅴ类但水质综合指数较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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